万荣县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森林火灾
违法犯罪的通告
为全力防范森林火灾,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万荣县公安局决定依法严厉打击涉森林火灾违法犯罪行为,现通告如下:
依法严厉打击下列森林防火区违规野外用火违法犯罪行为:
(一)、烧荒、烧地埂野草、焚烧农作物秸秆、焚烧垃圾废弃物料;
(二)、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燃放孔明灯;
(三)、烧纸、焚香、点蜡等殡葬、祭祀用火;
(四)、开山爆破等工程用火;
(五)、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万荣县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的通告
万荣县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森林火灾
违法犯罪的通告
为全力防范森林火灾,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万荣县公安局决定依法严厉打击涉森林火灾违法犯罪行为,现通告如下:
依法严厉打击下列森林防火区违规野外用火违法犯罪行为:
(一)、烧荒、烧地埂野草、焚烧农作物秸秆、焚烧垃圾废弃物料;
(二)、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燃放孔明灯;
(三)、烧纸、焚香、点蜡等殡葬、祭祀用火;
(四)、开山爆破等工程用火;
(五)、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失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构成失火罪,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处罚款、行政拘留处罚。
对于“痴、呆、傻、聋、哑”五类特殊人员、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等无责任能力和限制责任能力人玩火引发森林火灾的,严格依法追究其法定监护人相应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种引发森林火灾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提供破案重要线索的,经查属实将给予奖励。
对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销毁、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予以严惩。
举报电话: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万荣县公安局
2023年3月10日
。本文关键词:ag九游会登录j9入口,j9九游会官方登录,九游会j9网站首页
本文来源:ag九游会登录j9入口-www.shayang-marathon.com